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上海大学于2017年6月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于2025年11月划入组织人事部,更名为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处。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处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筹抓好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建立大教师思政格局;
2.负责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进思政专题培训,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注重调查研究,把握教师群体思想动态;
3.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长效机制,统筹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注重考核结果应用;
4.统筹构建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牵头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调查处理,强化师德师风警示教育;
5.牵头负责推进教师荣誉体系建设,开展并推荐相关荣誉奖项评选和表彰,发掘优秀教师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宣传展示工作;
6.落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处工作人员
姓 名 | 现任职务 | 工作职责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 |
张云中 | 处 长 | 全面负责部门工作,分管教师荣誉体系建设 | 021-66136525 | 行政楼404B室 |
张富文 | 副处长 | 协助部长落实部门工作,分管教师思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 ||
刘文婷 | 主 管 | 具体承担教师思政、荣誉体系建设、文化宣传、培训研修等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021-66136523 | |
梁 苗 | 主 管 | 具体承担教师思政、师德师风建设、调查研究、考核评价等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021-66136523
师德师风监督举报邮箱:jsgzb@oa.shu.edu.cn